| 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要求在规划、用地、财政金融支持、税收、收费等方面对流通产业予以支持,助推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
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和上市融资
《意见》提出,到2020年,我国流通产业基本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城乡一体的现代流通体系,流通产业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进一步增强。通过降低流通环节费用,加大流通业用地支持力度,税收优惠等措施,助推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
《意见》明确,拓宽流通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型流通企业上市融资、设立财务公司及发行公司(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
同时,积极培育大型流通企业,支持有实力的流通企业跨行业、跨地区兼并重组。支持中小流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健全中小流通企业服务体系,扶持发展一批专业服务机构,为中小流通企业提供融资、市场开拓、科技应用和管理咨询等服务。
相关人士透露,扶持流通业发展的其他工作也基本就绪,全国流通工作会议有望在本月内召开。
多管齐下 全面降低流通费用
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社会创造的大部分财富消耗在流通环节上,给中国经济造成沉重负担,同时还会推高物价水平。
为着力解决这一问题,《意见》提出了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具体包括,加快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构建全国骨干流通网络,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
创新流通方式,推广供应链管理,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打造农产品产销一体化流通链条;支持建设和改造一批具有公益性质的流通设施,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强化市场运行分析和预测预警,提高迅速集散应急商品能力。
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动物联网等技术在流通领域的应用,建设流通领域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支持流通企业利用先进信息技术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积极培育大型流通企业,支持中小流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鼓励流通品牌创新发展。争取到2020年,我国流通产业能够基本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城乡一体的现代流通体系,流通产业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进一步增强。
多策并举 切实减轻流通产业税负
在支持措施方面,《意见》从降低流通环节费用,土地、财税政策支持,完善法律法规等方面明确了多项支持措施。
对于广受诟病的税费负担高问题,《意见》指出,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有条件的鲜活农产品。积极推进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完善流通业税制。
同时,降低流通环节费用。抓紧出台降低流通费用综合性实施方案。优化银行卡刷卡费率结构,降低总体费用水平,扩大银行卡使用范围。加快推进工商用电用水同价。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所有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全部免缴车辆通行费,结合实际完善适用品种范围。
《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明显降低。电子商务、连锁经营和统一配送等成为主要流通方式,连锁化率达到22%左右,商品统一配送率达到75%左右。
《意见》明确,加大流通业用地支持力度,制定完善流通网络规划。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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