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公司简介 产品介绍 公司荣誉 现货资源 新闻知识 应用实例 联系我们
产品列表
联系我们
 西安伟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吴经理
 电 话:13468839189 13309222997
 电 话:13309291826
新闻中心
发改委:明年合同电煤涨价禁超5%
  发布者:西安伟盛金属 发布时间:2011/12/16
昨天,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价格调控政策,稳定发电用煤价格,其中合同电煤控制价格涨幅在5%以内,并设定市场交易电煤最高限价。此举意味着明年电煤价格涨幅正好控制在“红线”内,电价上涨压力锐减。

  昨日发改委下发的通知称,煤炭是重要的基础能源,煤价大幅上涨对发电企业影响较大,各有关方面要进一步提高对电煤价格调控重要性的认识,稳定发电用煤价格。

  其中,对合同电煤适当控制价格涨幅。纳入国家跨省区产运需衔接的年度重点合同电煤,2012年合同价格在2011年年初签订的合同价格基础上,上涨幅度不得超过5%。产煤省(区、市)自产自用的电煤,年度合同价格涨幅不得超过上年合同价格的5%。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采取以次充好等手段变相涨价,不得降低电煤合同兑现率、高价搭售市场煤。发电企业不得抬价抢购、超过国家规定价格涨幅签订电煤合同。

  同时,对市场交易电煤实行最高限价。2012年1月1日起,秦皇岛港、黄骅港、天津港等环渤海地区港口发热量5500大卡的电煤平仓价最高不得超过每吨800元,其他热值电煤平仓价格按5500大卡限价标准相应折算。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上一条:商务部:明年外贸形势很严峻 下一条:央企净利润增幅下滑明显
首 页  |  公司简介  |  产品展示  |  现货资源  | 资质荣誉 | 新闻知识 |  服务项目  |  应用实例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西安伟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东元路7号石库C区B座109室
电话:13468839189 13309222997 13309291826 联系人:王经理 吴经理